4月17日,佘诗曼工作室在微博就某品牌及其公司侵犯佘诗曼肖像权、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发布严正声明,表示正在积极行动收取证据,将采取法律措施依法维权。随后佘诗曼转发该条微博,发文表示:“很生气!被欺负了...我没有代言这品牌,你们不要受骗!”
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本工作室发现多名网络用户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上恶意编造,并公开发布了多篇带有我方艺人佘诗曼本人头像照片的朋友圈,其中涉及与某轻奢内衣品牌合作代言等虚假信息。已经引发了大量不知情网络用户的关注、评论和转发,并从中获利,使佘诗曼女士蒙受来自各个方面的误解,引发公众毫无事实依据的跟风购买及无端猜测,严重侵犯了佘诗曼女士的肖像权及名誉权,影响极其恶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工作室认为:相关网络用户发布的上述内容以及该轻奢内衣品牌,已涉嫌构成对佘诗曼女士肖像权的侵犯,发布、传播虚假消息的主体必须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各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在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及时屏蔽涉嫌侵权内容,以避免侵权损害后果的再度扩大,各网络平台应及时删除上述不实信息。
鉴于上述情况,本工作室郑重声明如下:
2、请各网络平台及网络用户,停止传播并切勿轻信相关虚假信息及图片请各网络平台立即删除一切虚假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
3、请各网络平台依据网络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用户进行处理。
4、对于继续传播以上虚假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的网络社交平台用户,本工作室坚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绝不姑息。望各方妥善处理为昐!也请广大网络用户理性对待网络虚假信息及相关侵权图片,共同抵制违法行为。